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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服刑,妻子去哪里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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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服刑,妻子去哪里起诉离婚?

 

案例

    肖子兰的丈夫张传伟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422日被融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现张传伟在宜州监狱服刑。肖子兰曾多次到宜州监狱探望被告张传伟,并向他提起要求与他解除婚姻关系一事,张传伟想到自己刑期较长,也不想拖累妻子,也就口头同意离婚。由于张传伟在监狱服刑,不能外出,无法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肖子兰问去哪里起诉才能离婚?

律师说法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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