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能要回彩礼钱吗?
张先生:我儿子结婚时,我们支付了女方家3万元彩礼。婚后没几个月,现女方提出离婚。我们给女方家的彩礼能否要回?
贾律师:据《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属于以上情形,就可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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