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肖某在西城区也有一套房屋,他还买了一份商业投资保险,价值7万余元。
去年10月初,肖某在劳务市场遇到了35岁的保姆张小娟(化名)。肖某说,因为他没有亲人在身边,所以当时口头答应,如果张小娟能够尽心照顾他直到终老,他愿意在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都赠送给她。
张小娟搬进肖家一个月后,在她的要求下,肖某和她签订了一份协议:“只要乙方(张小娟)愿意尽心照顾甲方(肖某)至终老,甲方将在去世后将自己在县城的房产送给乙方。”两人还对此协议进行了公证。
然而,到今年2月,肖某就不愿意要张小娟再照顾他了。“我觉得张小娟没有做到尽心尽责。”昨日,肖某说,自己生病卧床,张小娟都没有喊他按时吃药,甚至有时一日三餐都无法保证。肖某坚决赶走了张小娟,并要求她返还全部财产。
然而,张小娟认为,当初肖某签协议将财产送给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她没有必要返还。张小娟说,自己会按照协议来做,所以肖某也必须按照协议将房产给她。
律师说法
这是典型的遗赠抚养协议纠纷案件。
按照《继承法》规定,肖某和张小娟签订的赠送房产属于遗赠抚养协议,“就是保姆尽心将老人照顾到死亡,老人死后再将房子给保姆。”如果肖某一家能够拿出张小娟没有尽心照顾的证据,可以请求法院将协议解除。
此外,因为肖某已经将7万元的保险金以过户的方式给了张小娟,在法律上属于赠送行为。如果肖某拿不出证据或合同证明他的赠与显失公平,或者无法证明因为赠与行为给自己带来了很大影响,他可能就没有办法再要回那些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