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 马新海(化名)的老伴已经去世,自己唯一的儿子远在美国工作。平时照顾他的是他自己请来的保姆。在离世前,马新海立下遗嘱,全部的财产由儿子继承。同时又与长年照顾自己的保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保姆履行协议规定的内容。继承开始后,马新海的儿子发现,父亲的遗嘱以及他和保姆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抵触,那么,这样的情况要如何处理? 指点迷津 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因此本案中,马新海的遗嘱和与保姆签订的扶养协议有抵触,遗产分配应按遗赠扶养协议进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定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