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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法院巧用邮寄笔录形式审结异地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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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县法院巧用邮寄笔录形式审结异地离婚案

 

    6月17日,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大王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采用离婚当事人填写邮寄的征询意见笔录的形式来方便无法到庭但确有离婚意向的当事人,成功审结了一起离婚案,这一大胆尝试的创新审判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玲和陈鹏于1987年登记结婚,近几年来,由于两人经常吵架,陈鹏便随同乡去广东打工,打工四年来很少回家,这期间两人几乎没有联系。2012年5月王玲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邮寄送达诉状副本和法庭传票后,陈鹏也表示同意离婚但开庭当日没有出庭,法院缺席判决驳回。2013年3月,王玲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发现王玲和陈鹏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陈鹏一直不能回来现场开庭。法官联系陈鹏后,他表示愿意离婚但在广东因为工作原因没有办法回来开庭。因该案双方争议不大,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经过和当事人协调后,法庭大胆尝试了征询意见笔录这一创新模式。陈鹏在笔录中明确表示自己愿意离婚,签字捺印后通过EMS邮寄给法官。

  事后,法官致电陈鹏,陈鹏表示他很赞同这种方式,他说这既维护了他的诉权,又使他减少几百公里的来回奔波之苦。本案最终以判决离婚的结局顺利结案。当事人双方对该案的处理都表示非常满意。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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