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文章正文
协议离婚财产没厘清 洪江法官释法明理促调解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协议离婚财产没厘清 洪江法官释法明理促调解

 

    近日,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安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协议。 

  原告曾某诉称,原、被告双方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于2012年4月16日到洪江农村商业银行龙船塘支行贷款30万元,借期3年,该笔贷款原告用其婚前的个人财产位于怀化市的住房一套作为抵押,借款后,原、被告用该款购买了东风本田小轿车一辆,花费21万元,用被告段某的名字上户,剩余的钱用于偿还被告的债务和婚后的生活开支,2013年2月28日,双方因感情不和到洪江市民政局协议离婚,对财产及债务均未作出处理,现被告不仅占有汽车,且不愿承担贷款及利息。无奈之下,原告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被告段某辩称,银行的贷款是用原告的房子抵押的,且这些钱都是原告自己花的与被告无关。

  承办法官在全面掌握了案情后,为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首先向双方释明了离婚后财产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承办法官要求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承办法官做了四个多小时的工作后,对抗情绪激烈的当事人双方最后心平气和地达成了一致意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后,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也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深圳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
·分居满两年以上能算作自..
·婚前一方所购房产,婚后..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不..
·打官司聘请律师要注意的..
·如何找到真正专业的律师
·父亲留下的债务 子女需..
·参与深圳都市频道董超主..
·如何收集对方隐匿、转移..
·外地人如何在深圳办理离..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