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防范恶意离婚策划
为了防范恶意“离婚策划”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1)、应注意调节夫妻情感。
或许,有些“离婚策划”是出于“无奈”,不办离婚的话,可能其个人利益将遭受其他方面的损害。为保全自己,不得不“牺牲”配偶。但更多的情况下,律师根据经验发现,很多的婚姻最终闹得不可开交,都缘于夫妻相处中不拘小节。而另一方就是固执地不愿意改变,长此以往,两人积怨越来越深。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上,自认为付出较多心血的一方又不愿意作出一定的牺牲,只能想出各种各样的策划怪招。
为此,笔者以为,离婚并不是结婚初始的期望。既然是这样,那就积极地改善夫妻关系,绝对不要等到对方提出离婚时才“翻然悔悟”。在婚姻中,为对方多付出些没什么,既然是夫妻,就别计较付出与回报的平衡。当然,付出还是要有“智慧”的付出,否则,也只是傻傻等着被人欺负。
但是,一旦发现对方策划着如何离婚的话,比如,故意挑拨事端,转移、隐匿财产等。再作情感上的挽回努力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也可以说,对这种人没有必要再为其做什么。就积极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吧。
(2)、坚决杜绝假离婚建议。
现在,福利分房政策已基本上没有,为分房而假离婚的现象也随之销声匿迹。但其他如,逃避债务;摆脱第三者;隐匿财产;规避不利后果承担等等的“假离婚”现象仍大量存在。从法律上说,“离婚”这一形式并不能达到上述目的,往往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而更多的是打乱自己正常的家庭生活。
不管对方提出假离婚时是何等的真诚,但从实践中来看,要想再“复婚”,成功的案例是少之又少。别去奢望自己会成为这少数中幸福的一例。为此,一旦对方提出“假离婚”的设想,要么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合对方改变这所谓的不利后果;要么就当做真离婚对待,在查实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对于财产分割上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方案可以适当考虑。在实践中,我就建议过咨询者,如果对方提出放弃全部共同财产作为“假离婚”的方案,不妨接受。在经济上掌握主动权,日后再说。但绝对不能允许“家外有家”现象的发生。
(3),对你的爱人所从事的职业有充分的了解。
要能够知道配偶收入的大致来源,能够熟悉一两个配偶业务中的合作伙伴。这样,在配偶有“离婚策划”时,较容易查证事实,也能够获知相关线索。
而从实践来看,能够较好掌握配偶所从事的职业者,这些人的婚姻一般不易破裂,即便偶有矛盾,也不会轻易离婚。这是因为,在自己圈中赞为伉俪的当事者,不好意思离婚。而配偶互不了解对方的职业者,离婚率最高。因为,他们很容易把婚姻真正作为隐私,根本不用担心别人发现自己的不良婚姻企图。
而另一方面,如果事先对配偶所从事的职业有充分的了解,即便有所谓的“离婚策划”,相关线索的查找也较为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