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未婚同居 >> 文章正文
同居分手后,孩子由谁抚养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同居分手后,孩子由谁抚养

 

    法律将非婚生子女界定为,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已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与婚姻之外的第三人发生两性关系所生的子女等等。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同样受法律保护。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来定,协商不成的,就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如父亲条件好,母亲同意,也可由父亲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对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给付抚养费的方式、给付的期限,可由生父和生母双方协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从保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依法做出判决。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或生母,非婚生子女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给付生活费和教育费。法院可判决生父或生母给付非婚生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深圳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
·分居满两年以上能算作自..
·婚前一方所购房产,婚后..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不..
·打官司聘请律师要注意的..
·如何找到真正专业的律师
·父亲留下的债务 子女需..
·参与深圳都市频道董超主..
·如何收集对方隐匿、转移..
·外地人如何在深圳办理离..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