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涉外婚姻 >> 文章正文
涉外婚姻案件常面临的难题是?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涉外案件常面临的难题是?

 

    1、双方均为国外国籍,婚姻缔结地在国外,由于管辖权的原因,国内法院不予受理,居住国法院也不予受理,造成无法离婚。 

    2、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收以传票后不出庭,造成诉讼时间的延长。对于下落不明的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法院须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没有收到国外一方当事人的回执时,需要公告,一般国外送达时间较长,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无回执时再公告也需要6个月的时是,离婚案件至少公告两次,一次开庭公告,一次判决公告。等法院的诉讼程序履行完毕,至少一年半左右的时间。

    3、财产调查无法进行,执行裁决的希望渺茫,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分割无法落实。中国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仅限于国内不以延伸到国外,这涉及到国家主权原则,如果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国外,中国法官无法调取,如果一方恶意转移、隐匿共同财产,国内的一方也无力阻止。国家之间的的司法协助程序繁杂,致使当事人的权益无法维护。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深圳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
·分居满两年以上能算作自..
·婚前一方所购房产,婚后..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不..
·打官司聘请律师要注意的..
·如何找到真正专业的律师
·父亲留下的债务 子女需..
·参与深圳都市频道董超主..
·如何收集对方隐匿、转移..
·外地人如何在深圳办理离..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