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涉外婚姻 >> 文章正文
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结婚,怎么登记?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结婚,怎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如果登记机关要求提供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也应当提供。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深圳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
·分居满两年以上能算作自..
·婚前一方所购房产,婚后..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不..
·打官司聘请律师要注意的..
·如何找到真正专业的律师
·父亲留下的债务 子女需..
·参与深圳都市频道董超主..
·如何收集对方隐匿、转移..
·外地人如何在深圳办理离..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