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离婚,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地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以其他证明材料。法院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能否与被告达成协议,若不能,或被告不到庭,法院会逐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如被告到庭,法院可依法裁决,如果被告不到庭,法院一般会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此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处理身份关系,对于财产部分,需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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