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分割 >> 文章正文
婚前房产能约定为夫妻共有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婚前房产能约定为夫妻共有吗?
 

   咨询: 

   我丈夫有一套婚前房产,后因他有出轨行为,他自愿将这套房产约定为与我共有,当时签订了《财产约定协议书》,但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这样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没有要求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但律师建议你,尽量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增加共有人的手续,这样也可以有效的防范你丈夫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出售。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深圳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
·分居满两年以上能算作自..
·婚前一方所购房产,婚后..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不..
·打官司聘请律师要注意的..
·如何找到真正专业的律师
·父亲留下的债务 子女需..
·参与深圳都市频道董超主..
·如何收集对方隐匿、转移..
·外地人如何在深圳办理离..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