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请律师的作用有多大?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一般法院第一次基本不会判离,那么请律师有用吗?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有些案件,双方有争议的财产不多,结婚的时间不长,一年左右,没有子女,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双方都有离婚的意向。这时请律师的意义不太大。
2、请律师需要一些费用,如果当事人觉得在自己心理承受范围之内,且有人帮助总比孤身一人来处理离婚事情更好一些,能帮自己分析一下案子的情节,开庭时帮自己说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律师可以做到。
3、案情复杂,争议较大,建议请律师帮助。一般的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前,往往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自我斗争的过程,也可能经历了没有效果的谈判过程,也有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和对方直接谈离婚,但内心也经历了一个压抑许久的心理反复过程。但是,打官司毕竟是第一次,很多事情都不了解,无从着手。夫妻财产的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一方是否有过错,是不是先行需要律师和对方调解争取和平解决,都可能需要有人出谋划策,这时律师可以帮到你。此外,当你突然拿到法院的传票,收到配偶的离婚起诉书时,看着上面无中生有的言辞,甚至一派胡言的指控时,望着诉状中几乎过分的诉讼请求时,气得脸色发青,浑身发抖是不解决问题的,需要有针对性而不是消气地拟写答辩状,从而澄清自己的清白,还法官一个真实事件时,需要律师从中帮忙。再如对于配偶转移夫妻财产的行为,如何查清财产的明细,涉及较大的财产分割时,律师一定可以帮助你。
4、有意调解时,建议请律师出面斡旋。99%的当事人不愿意打官司,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当然私了更好,若能经过律师的从中调解,凭律师的三寸不烂之舌,将双方争议圆满化解,促使双方能有一个都可以接受的协议,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律师也能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