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周先生是一位千万富翁,与王小姐结婚后生有一子周军。后周先生到处沾花惹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周军2岁时周先生与王小姐离婚,周军由母亲抚养。第二年周先生因心脏病意外猝死,留有个人遗产1000万。按周先生的遗嘱,周军将全部继承周先生的遗产。但是,王小姐说:“就是饿死,我儿子也不要那个混蛋一分钱。”
专家说法: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可依法由监护人代为行使,但作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纯粹的利益,他人无权处分,如果他人擅自处分或者代行放弃财产权,则是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所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出发,王小姐作为周军的监护人只能代替其接受该物质利益,不允许代行放弃权。